释义 |
当产生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要满足相关条件才可以中止履行,否则在未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中止履行将会产生违约责任。合同的中止履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该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为了避免损失而暂时停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合同履行中有争议的情况如果满足下列情形是可以中止履行的: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构成强制不安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强制不安行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因同一双重合同而互相负债; 2、合同履行有相继的履行顺序; 3、后付款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存在无法付款的现实危险; 4、首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无法履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没有中止履行的确切证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