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封存病历 |
释义 | 1.正常封存程序 医患双方都可以要求封存病历。任何一方要求封存病历时,应当告知对方共同实施病历封存。封存病历应当医患双方有权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复印客观病历,签封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并注明病案患者姓名、病案号、封存件为原件或复印件、封存的病历页数,并双方骑跨封条签字或盖章。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 2.病历未完成的封存 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一、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缴费记录计算; 2、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十级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3、十级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例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纠纷怎么打官司 医疗纠纷应该这样打官司:1、发生医疗纠纷;2、向医疗机构投诉;3、复印封存病历;4、提起诉讼;5、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6、委托医疗事故鉴定;7、不服判决结果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8、司法鉴定;9、人民法院再次开庭;10、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1、不服判决结果的,可以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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