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律师分析: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 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2)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3)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 3、司法鉴定的原则 1)合法、独立、公开2)客观、科学、准确3)文明、公正、高效。 4、司法鉴定的提起 1)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2)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5、司法鉴定的时效 1)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2)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6、司法鉴定费的缴付 1)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2)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 7、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书。 8、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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