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注销需要六种资料,分别是: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5、分配剩馀财产; 6、终结清算工作。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