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驾驶机动车准备驶离环岛时应如何使用灯光 1、驾驶机动车准备驶离环岛时使用灯光的方法如下: (1)进入环岛内,需要并内线时,要打左转向灯。如果车辆要左转,那么就要选择环岛内左侧车道,此时车辆需要从岛外切入内道,所以车辆进入环岛时应该打左转向灯; (2)进入环岛,走外线的时候,可以不打转向灯。但出环岛时必须打右转向灯; (3)进入环岛内,需要右转时,打右转向灯。如果车辆要右转往其他路口的时候,可选择环岛内右侧车道,也可以从环岛外线右转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二、车灯的组合使用规定是什么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60千米/小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40千米/小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 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20千米/小时,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