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点,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条件和提取额度,以及提取流程和时间要求。 住房公积金提取要点包括提取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相关费用,提取间隔为一年以上,到账时间为4个工作日内。 法律分析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配偶方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4、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其他的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管理部门领取《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后,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按要求填写并签章 2、职工持《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审核 3、经分中心、各区管理部审核通过后,职工持审核合格资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或转帐手续。 提取额度 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工程批准立项1年以内的:其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金额或建修房费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需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无房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需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支付的房租额; 4、职工购买同一产权住房或租住同一住房的:可同时提取产权共有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5、经相关部门批准且符合实施节能减排住宅墙体保温项目标准,允许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其承担部分的费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应支付的费用。 6、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后个人账户应保留至少十元余额。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 结语 公积金提取需提供相关材料,并按流程办理。提取额度根据不同情形确定,但总额不得超过相关费用或金额。提取时间间隔为一年,到账时间为4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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