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出资方式怎么写 |
| 释义 |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解读 我国新《公司法》关于出资方式的规定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出资方式采用了立法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规定。另一方面,列举的方式可分为货币、非货币出资两种。非货币出资也可称为现物出资。 新《公司法》修正了原公司法对出资方式规定的不足,既增加了列举的可以出资的形式,同时采取了概括的方式将其他现在或将来可以作为非货币出资但没有被列举出来的形式包括在内,并通过但书的方式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排除在外。 1、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二、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意义 注册资本是公司始发股东投入的资金,本质上是对公司开展业务中的债权人的保障。增加资本,表示股东对公司前景看好,欲加大投资,获取更多利润。有相应的资本出资可适当减轻债权人对公司偿债能力的担心,并给予相当的优惠。 减少资本的事情较少发生,通常是由于股东对资本收益率不满意,因为现金的收益率是是低的。而发生减资。 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是企业法人自有资产数额的体现。也是企业经营规模的标志之一。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金中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其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所在地银行的"专用账户"。按规定,公司成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专用账户"内的资金。 公司设立后,该资金是企业的开业启动、生产经营的主要资金来源,理应转入基本账户,但也并无硬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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