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楼道属于该栋楼房的公共领域,而不为某位业主单独享有。楼道是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因此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企业都不得擅自占用楼道,损害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 一、占用公共区域的解决方式如下: 1、业主可要求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 2、如继续占有公共楼道,可向小区物业投诉,要求协助解决邻居强占公共楼道问题; 3、如小区无物业或物业处理无效果,可向业委会投诉反馈,要求敦促邻居停止占用行为,恢复楼道原状; 4、若依然无法解决纠纷,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楼道原状并赔偿损失。 二、占用公共区域的投诉如下: 1、若是被人占用的是同一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 2、若是被人占用的是街道上的公共区域,比如:街道的公园,人行道等等,可以向城管投诉。 总之,楼道属于该栋楼房的公共领域,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