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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叫
释义
    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是民事普通程序,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指民事诉讼一审过程中由合议庭进行审理,适用一般审限,案件应进行的相关程序不予减化。
    民事诉讼流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但是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包含的流程: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反各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提出再审申请;
    6、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
    (1)裁定: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序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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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