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中国诉讼程序中有一审、二审,没有三审。我国实行的两审终审制。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条限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限定实行两审终审规则。所谓两审终审规则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规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