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能带领全村完成国家任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联系群众。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任务。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有开拓进取精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