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归子女的离婚协议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者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离婚一年后对财产分割反悔了怎么办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能随意反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 三、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不需要,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只要协议能真实的表达有完全的民事方面的行为能力的签订双方的意愿,签订的内容是合法的,不会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没有使用胁迫等手段逼迫某一方拟定协议,当双方签字盖章完毕后,协议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了。协议公证的作用在于明确国家的强制性,当然法律也规定了,有一些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如父母赠与子女房屋的赠与协议。 像最常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不独立出来成为一份协议的,对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分割事项都会在离婚协议中体现,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离婚后仍属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是离婚协议中包括财产分割也包括子女抚养的事项。并不需要经过协议公证,只要协议合法就具有有约束力,夫妻双方拟定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可以带齐资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了。再说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是父母想要分割财产给子女,其实直接签订赠与协议即可,家庭内的财产分割多是在兄弟姐妹之间进行,进行公证会使协议的效力增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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