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监督员入选难吗 |
释义 | 需要考试。人民监督员是没有工资的,人民监督员由市司法局统一负责选任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具体组织。具体要求需要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3.年满二十三周岁;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品行良好、公道正派;6.身体健康;7.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作用,《办法》规定了四方面内容:一是信息公开,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要公开人民监督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二是随机抽选,明确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从信息库中随机抽选,通报检察机关。三是履职回避,明确人民监督员是监督案件当事人近亲属、与监督案件有利害关系或担任过监督案件诉讼参与人的,应当回避。四是履职保障,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健全工作机构,选配工作人员,完善制度机制,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履职相关工作经费申报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 什么样的人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综上问题所述入选人民监督员只要符合条件是不难的,需要个人对相应的这政策和规定有所了解,同时自身符合条件。建议明确具体要求后参加考试。 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与人民检察院实现信息共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公开人民监督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需要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评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开展监督评议三个工作日前将需要的人数、评议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六条人民监督员是监督案件当事人近亲属、与监督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担任过监督案件诉讼参与人的,应当自行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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