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规定样品买卖指什么? |
释义 | 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以约定的货物样品决定标的物质量的买卖,出卖人应交付与所保留的样品有同一质量的标的物的买卖。民法典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瑕疵分为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这里指的是质量瑕疵,即标的物存在不符合规定或者通用质量规格的缺陷,或者影响使用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条规定即是要求在不能明确标的物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当担保标的物没有质量瑕疵。 一、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合同义务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具体包括: 1、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2、按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款、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 3、标的物权利及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二、怎么确认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第六百二十七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六百二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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