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直不回家可作为离婚证据吗 |
释义 | 1、夫或妻一方一直不回家的,可以作为离婚证据。 2、因一方长期不回家诉至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3、若是属于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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