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刑事诉讼中,对证人或被害人进行询问时,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询问证人的地点、方式与要求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询问被害人的法律适用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