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
释义 |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一)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1)作为和不作为; (2)包括生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污染。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 (1)《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 (2)《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为“造成损害”。 3、须有因果关系: (1)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 (2)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 二、环境污染责任承担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怎么承担环境污染责任 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2、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1)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2)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环境污染责任方式: 1、《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A、排除危害; B、赔偿损失。 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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