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包括: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会计、或指定财务人员为单位财务支出的审核人﹐其负责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所有财务支出行使财务审核权。审核人需对每笔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握好各项支出的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及超出标准的,有权不予审核;对于超出审批人权限的,可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批复、上级领导的书面授权书或以相应的经济合同等为依据予以据实办理审核。凡未经财务审核的各项支出,审批人不得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