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新房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 .取证 1、新盘取得了盖章生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售房源公告及一房一价表》 2、在上海,高层住宅基本结构成型才可以报批预售证。 二 .认筹 1、认筹意向金费用,一般要求不能超过房源最低房价的20%。 2、支付认筹意向金,才有参与摇号的资格。 3、必须保留银联pos单、收据必须有开发商盖章。 4、认筹早晚不影响摇号概率,所以不用急着排队。 三 . 验资 1、认筹时,购房者提供限购资格审查的材料。 2、认筹结束后,公证处还会再次审核一遍。 3、主要审查资料 (1)购买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 (2)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非上海户籍需要提供,上海户籍不需要提供) (3)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相关资料:购房合同或预告登记或产证等;(只要是购房人名下的产证均需要提供,与父母共有、动拆迁、宅基地)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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