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纳税人每月按照多少元的标准扣除 |
释义 | 纳税人的标准扣除,起征点确定为每个月5000元,即每个月按照5000元的标准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12个月六万元以及各种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纳税人应该纳税的所得额。 公民依法纳税的原因如下: 1、税收是国家筹集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的工具,是为广大居民利益服务的,体现了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同时,我国也规定了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 2、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各阶级、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不同的国家性质,决定不同国家税收的本质; 3、税收产生,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常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 4、税收作用,税收作为国家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用收来的税款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国防等事业。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依法纳税的最重要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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