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婚和一婚能生三胎。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下: 1、一方婚前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一两个子女; 2、双方婚前生过一个孩子,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3、双方婚前生过一个孩子,一方是本市农业户口,另一方是独生子女; 4、双方婚前生过一个孩子,其中一方生的孩子经区、县或市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