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部国家安全法是1993年出台的。 我国的第一部国家安全法是1993年出台的。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原1993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如下: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综上所述,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