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跨地区就业或者在不同省份居住、就医等原因需要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移。此外,目前各地社保局都开通了网上转移服务,多地参保者可以登录对应的网站进行转移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跨地区就业或者在不同省份居住、就医等原因需要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应当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办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报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