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1、凡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乘车人以及进行养护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应当遵循的有关规定; 2、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相关规定; 3、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忠告标志牌; 4、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必须系安全带; 5、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6、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固定的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许载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