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物业费不给发票,只给收据不合法。按照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物业费时,需要开具发票,物业部门拒开发票,业主可举报。业主交物业费时向物业公司索要发票是理所应当的,物业公司应自觉向业主开具正规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