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原则上需要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的案件受理。但若起诉涉及到财产份额的,其案件受理费用对于涉及的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还需按照0.5%额外交纳相应费用。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