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兹有XX省XX县XX镇(乡)XX 村(居委会),姓名XXX ,性别X,民族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因 XXXXX(某原因) ,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迁移证统一的有效期是三个月。过了有效期,就要回学校再补办一个。落户与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无直接的关系。等你到要落户的单位去了之后,看当地民政机关和派出所的办事效率了。一般是大城市会规定三个月之内就有新的集体户口卡,半年或一年才正式落户,发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