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车辆全险事故后,如何进行合理的保险赔偿? |
释义 | 车辆全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发生事故时,交强险先赔偿,商业保险补偿不足部分,最后由侵权人赔偿。《民法典》规定,机动车事故责任由交强险先赔偿,在商业保险限额内补偿不足部分,无商业保险则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分析 车辆投保全险,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包相应车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拓展延伸 车辆意外伤害赔偿:车全险保障下的索赔流程 车辆意外伤害赔偿是指在车辆事故中,如果车主购买了车全险,可以通过索赔流程获得相应的赔偿。首先,当发生车辆撞人事故时,立即确保受伤人员的安全,并及时报警。随后,联系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报告等。保险公司会派出定损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核实索赔资料。一旦索赔资料齐全且符合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将进行赔付。赔付金额将根据受伤程度、医疗费用、残疾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车辆意外伤害赔偿的索赔流程复杂,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并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车辆投保全险,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赔偿责任的顺序是: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车险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则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责任在于该机动车一方的情况下,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仍然不足或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则由侵权人赔偿。车辆意外伤害赔偿的索赔流程复杂,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并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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