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工作有哪些 |
释义 | 未成年工可以做在自己能力承受范围内劳动强度不大且无害的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一、未成年工可以做什么工作?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哪些工作未成年人工不得从事? 1、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2、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3、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4、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5、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6、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7、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8、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9、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三、单位如何办理未成年工登记? 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雇佣未成年工罚款: 雇佣未成年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未成年工在劳动中的特殊保护内容: (一)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二)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三)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四)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综上所述,如果为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就参加劳动,属于未成年工,单位应该加强对其特殊劳动保护,防止出现工伤事故。安排未成年工的岗位不能有劳动强度重、有毒有害或者矿山井下等。另外,单位招录未成年工之后应该到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在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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