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燃气开口费哪一年取消的 |
释义 | 2019年6月27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一、天然气接口费国家规定免费时间管理办法 现在的开发商强制业主缴纳管道天然气开户费(及天然气开口费)违法,各种暖气开口费、天然气开口费等费用早已被明文取消,而将其统一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商品房开工之前就已经应该缴纳,并已经计入开发商的商品房的成本之中,否则开发商无法办理相关建设许可手续。而开发商却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属于乱收费的违法行为。 二、建设工程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四、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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