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什么对涉密案件进行调查 |
释义 | 在涉及全国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重大刑事案件中,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解读。 在网络空间中,犯罪活动的精密化、隐蔽化和跨境性等特点导致了网络安全的威胁和挑战持续存在。因此,在涉及全国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重大刑事案件中,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具体来说,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在配合刑事案件调查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充分配合:对于公安机关的调查要求,运营商服务商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取证材料。 保密工作:在配合刑事案件调查过程中,运营商服务商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于取得的涉密信息进行保密。 技术支持:运营商服务商应当积极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协助取证、追踪犯罪线索等。 进行记录:在涉及刑事案件调查时,运营商服务商需要进行充分记录和备案工作,保证工作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网络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积极配合刑事案件调查,不仅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配合刑事案件调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配合刑事案件调查, 【法律依据】: 《北京市保守国家秘密条例》第二十条 互联网以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建立信息发布审查、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投诉和举报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保密审查规范,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发布或者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或者停止提供服务,并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涉密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及时向有关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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