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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是什么?
释义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是权利义务关系,一般产生债权债务的原因包括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如果当事人因为债权债务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
    一、别人欠钱不还能报警吗
    一般情况下,借贷纠纷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不可以报警处理。“欠钱不还”一般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这种基于私法关系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的范围一般包括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且需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债务纠纷去法院诉讼是最适合也是最有效率的解决途径,通过起诉取得胜诉判决之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实现债权。
    二、合同终止时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因为多种原因而终止,不一定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违约合同无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确定是否能分期偿还,若双方达成分期偿还的约定,则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债权债务。如果是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履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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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