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延期交房,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 房地产评估 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应支付的违约金。《 商品房销售 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