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去世以后家属能不能查档案 |
释义 | 能。家属可以凭有效证件、按保管机关的规定查看,但是如果是保密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一般还是不能查看的。 档案查阅范围如下: 1、凡因工作调动、入党、调资、政历审查、组织处理、出国、治丧等事项可查阅人事档案。 2、凡是因工作调动、申请出国、落实政策等需把档案寄给校外有关单位查阅的,档案在对方管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半年后应由承办单位负责催回档案交人事档案室管理。 查阅档案注意事项如下: 1、查阅人事档案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一般不借出,有特殊情况需借出档案的,必须经组织部或人事处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借出档案应当天归还人事档案室保管。 2、查阅人事档案,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划、污损。 3、未经允许不得复制,不得给有关人员转看,不得记录在非保密笔记本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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