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免除审判员职务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免除审判员职务 1、八种情况下免除审判员职务,分别是: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调出本法院的; (3)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 (4)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5)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6)退休的; (7)辞职或者被辞退的; (8)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公务员在哪些情况下应免除其职务 1、转换职位任职的。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内跨职类或跨部门、跨单位转换岗位任职。这种工作调动,使得公务员不再任原职,故在任命新职的同时免去原任职务; 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公务员的职务升降是指因工作调动而使公务员不再担任原职,任命新职的同时免去原职; 3、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5、退休的; 6、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其他原因因情况不同而不同。如因机构精简,领导职数减少而不再留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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