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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国有土地上产权不明房屋征收补偿程序是什么
释义
    城市产权不明房屋的征收与补偿问题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决定。产权不明晰的房屋包括产权未登记且无法确定具体权利人的情况。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是违法的,征收补偿决定必须经过公告和送达才有效。
    法律分析
    2011年6月,某市启动了城铁建设项目,鼓楼东大街被列入征收范围,经调查确认该大街43号房屋产权登记于1970年,产权人为郭先生,待房屋征收相关部门与郭先生核实时,郭先生透露该房屋已于90年代卖给金先生,后期听说买受人金先生举家迁居国外,也未完成过户手续。根据郭先生提供的买卖合同中金先生的个人情况,查到其户口已注销,注销原因为变更国籍,且目前联络方式不明。
    鉴于该房屋产权情况不明,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条例规定,按照征收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法律分析
    城市产权不明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不能确定产权人的房屋,例如产权未登记且不能确定具体权利人的情形,一般在地方性拆迁管理办法中会具体明确产权不明房屋的具体类型,例如《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就规定了三种具体情形:
    (一)产权不明晰的;
    (二)所有人死亡并且尚无法确定继承人的;
    (三)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的。
    由于历史变革等原因,有些房屋的产权不够清晰,产权人无法确定或者是产权存在争议的情况。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并实施之后,针对此种情况该条例明确规定,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来作出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告。其中重点关注两个问题:其一主体只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他任何政府职能部门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都是违法的;其二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要依法经过公告、送达才发生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鉴于房屋产权不明的情况,城市征收管理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已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补偿方案。产权不明的房屋存在产权登记问题以及买卖合同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情况,同时买受人已注销户口并变更国籍,联系方式不明。这种情况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将根据法律程序,公告并送达征收补偿决定,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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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8: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