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售卖出版无书号图书怎么定罪
释义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违反规定,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反对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及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明令查禁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盗版、盗印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无书号、刊号、版号及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的。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一、无号图书是非法出版物
    书号即
    ISBN,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分配给各个出版社的。通过书号可以快捷、有效地识别书籍的出版地,出版社,书名,版本及装订方法。
    如果书没有书号,就成了内部资料,内部资料是不允许定价的,也不允许销售,不用来发行只能算是印刷品,不算出版物,如果用来发行和售卖就属于违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没有书号的出版书籍就意味着非法出版。
    凡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都属于非法出版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0: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