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父母去世的,首先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享有继承权,因为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