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给看守所关押的犯人送书,书籍种类不限,但是必须经过监狱批准和检查。但是实际操作中除非是国家特殊人才、需要特殊书籍。看守所通常不接收书籍,即使通过邮寄的方式也不会下发至犯人。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派出所抓到人后流程? 如果是刑事拘留,此后经过下列程序: 1、在刑事拘留的次日起37天之内,予以取保候审或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2、未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的,在1年内出具最终结论;批准逮捕的,进入后续侦查期间,一般2个月; 3、逮捕的在后续侦查结束后,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限1个半月;但是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1个月,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4、审查起诉结束,不追究的予以取保候审;追究的移送法院审判,法院审判期限在2—3个月之间,但是不包括检察院申请延期审理,最多2次、每次1个月,重新计算法院的审判期限。 综上所述,可以给看守所关押的犯人送书,书籍种类不限,但是必须经过监狱批准和检查,对此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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