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以及营业资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还应当对《公司法》中没有强制性规定的事项进行约定,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预防纠纷。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