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已经告知了乳腺癌,还会被重疾险拒赔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已经告知了患有乳腺癌的情况,保险公司不得以该疾病为由拒绝理赔。但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隐瞒了患有乳腺癌的情况,保险公司则有权利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有权依据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被保险人进行检查。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检查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解释二》第八条:如实告知义务是指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告知保险人,包括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风险情况。 4.《保险法解释二》第九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可以依据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但在合同解除前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仍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应当告知的情况,导致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风险,保险合同无效,但被保险人在未告知情况下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仍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注:以上法律依据为简化版,实际上为《保险法》、《保险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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