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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保险如何进行转移
释义
    医疗保险要转移,是很多人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不过却不知道医疗保险要怎么来转移,下面我们不妨一起来了解一下。医疗保险怎么转移医疗保险转移可分为转入和转出两种,一般来说,医疗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如下:离开本市、异地退休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处理
    (一)参保职工因终止劳动关系、调动、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市的,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医疗账户资金,随同本人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或人事行政关系一并转出。
    (二)户籍关系迁入本市,已在异地享受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转入人员享受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职工医保转入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或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应同时达到以下两个条件,方可享受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在本市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年。实际缴费不足10年的,应一次性补足。补缴标准以办理补缴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之和一次性补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
    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在我们身边需要医疗保险转移的人其实非常的多,看完了上文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那些医疗保险需要转移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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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5: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