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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样才会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释义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需要满足四个条件:1.侵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3.年满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4.有故意。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侵犯的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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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