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过户一定是要有房产证上的人同意,或者是房产证上人所全权委托的人,不然是没办法过户的,如果第二房主是第一房主的全权委托人就可以找第二房主。如果无法和对方联系,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起诉解决。其中购买二手房时,房主不给过户的,购房者可以要求房主办理过户登记,如果不办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