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户口在深圳起诉离婚有以下手续: 1、需要先去对方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 2、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在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