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养老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二、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养老院一般指敬老院。 敬老院(geracomium),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养老院。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办,能接收有各种各样需求的老人。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法律依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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