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已经注销了一般不可以起诉。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