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时候没要财产,现在还能要吗 |
释义 | 可以。离婚没有进行财产分割的,离婚后可以进行诉讼来要财产。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离婚可不可以不分割财产和孩子 离婚要分割财产和孩子。离婚时可以先不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先行离婚,离完婚后对于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可以另案处理。但是,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撇开子女抚养问题单独处理离婚纠纷,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一般会要求当事人追加诉讼请求,把子女抚养问题一并解决。该分配可以是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的分配,也就是自愿协商离婚。也可以由法院进行对财产和子女抚养的判决,也就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财产分割不履行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 三、已经离婚了,财产可以重新分吗 已经离婚了,财产还可以重新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有如下几点: 1、 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 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 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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