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开垦荒地村集体收回有补偿吗 1、开垦荒地村集体收回有补偿。因为实际上开垦荒地原则上还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所以土地的补偿费用应当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具体的分配的话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二、开垦荒地的情形是什么 开垦荒地的情形如下: 1、未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含同,私自对该集体土地进行开垦的。村民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承包合同,私自开垦利用集体土地的,其实没有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后,对该集体土地进行开垦的。在四荒地承包完成初步治理之后,将分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确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四荒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