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毒品。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咖啡.大麻.可卡因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以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客观要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贩卖毒品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单位可以成为贩毒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知道是毒品,但仍在销售。过失不构成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知道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来实施销售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般以盈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不要求构成成本罪必须以盈利为目的。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